张三 李四 王五 赵大 孙二
甲 1 1 1 1 1
乙 2 2 2 2 2
丙 3 3 3 3 3
丁 4 4 4 4 4
戊 5 5 5 5 5
己 6 6 6 6 6
庚 7 7 7 7 7
辛 8 8 8 8 8
壬 9 9 9 9 9
癸 10 10 10 10 10
55 55 55 55 55
张三 李四 王五 赵大 孙二
甲 5
乙 10
丙 15
丁 20
戊 25
己 30
庚 35
辛 40
壬 45
癸 50
15 35 55 75 95
工作量 21945 21945 21945 21945 21945
单位工作量 1463 627 399 292.6 231
张三 李四 王五 赵大 孙二
甲 1463 1463 1463 1463 1463
乙 2926 2926 2926 2926 2926
丙 1881 1881 1881 1881 1881
丁 2508 2508 2508 2508 2508
戊 1995 1995 1995 1995 1995
己 2394 2394 2394 2394 2394
庚 2048.2 2048.2 2048.2 2048.2 2048.2
辛 2340.8 2340.8 2340.8 2340.8 2340.8
壬 2079 2079 2079 2079 2079
癸 2310 2310 2310 2310 2310
21945 21945 21945 21945 21945
假设:这是一个和谐社会,由张三等这几个人或群体组成,需要使用甲乙丙等十大类商品,各自需求量相同。每个人或群体独立生产两大类商品,能满足整个社会的需求,各自付出均衡的社会劳动总量为21945个劳动单位.
第一种情况:群体之间相互供应对方所需商品,换回自己所需要的商品;
第二种情况:交差去对方所在地为对方生产所需商品;
第三种情况:各群体所生产商品集中存放,用一种纸片(货币),由各方代表按上手印,一张纸片代表一个劳动单位,需要时凭纸片领取。1463张纸片领取一份甲或乙产品,如此类推。
这三种方式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。所不同的是,第一种方式是直接的物物交换;第二种方式是直接的劳动交换;第三种方式是以货币为媒介的间接的劳动或商品交换。
我没有太多的时间来分析,我认为由此可以得出结论:商品交换的本质就是劳动交换,货币的本质是约定或设定劳动含量的凭证。
如一医生为病人看病,只看病不买药,收取100元。他付出的是什么?是劳动或劳务。然后,他又用这100元去修了一双鞋子,我们去掉这100元这个媒介物,他不就是劳动交换吗?
农村有帮工现象,张家有事,请李家帮工,不付任何报酬,李家有事,张必去还工。
生产大队时,实行记工分,年终根据工分来分配。在实际生产时,工种是不同的,也实际上也是一种劳动交换,而工分也可视为一种货币形式。
中国的经济学家们如果不能站立起来独立思考,是永远也逃不过马克思的魔法的。举个例子也只能顺着马克思的思路走。1只羊与1匹布交换,难道你看到的只是1只羊与1匹布,看不到别的什么吗?如果张三这只羊就是为李四代养的,而李四这匹布也是为张三代织的,那他们之间交换的又是什么?不正是劳动。
前不久,央视焦点访谈报导四川生猪养殖。专业户将小猪交到农户,并提供饲料等,专业户到时按增加的重量以一定的价格回购。显然猪的所有权不属于农户。经济学应该如何看待这项交易的性质?农户出售的是猪还是劳动或劳务?
任何商品交换都可以理解为:
劳动---货币----劳动
劳动-----劳动
或相互提供劳动
现在世界各国第三产业的比重越来越大,第三产业是直接提供劳动的,没有我们通常所说的商品(物)这个载体的。那么第三产业与第一产业、第二产业及第三产业之间又是如何交换的,这种交换的共同基地又是什么?还是劳动。
商品是什么?是商品(物)吗?如果是,那价值就不只这一个载体了。看看当今世界吧,第三产业(服务业)在有的国家已经占到80%以上,那它的价值载体又是什么?是劳动。你所说的商品的一个共同属性也是劳动。那真正的价值载体又是什么,是劳动。商品交换的本质就是劳动交换。而价值就是对劳动的交换属性的计量。
价值是计量对象是什么?或者说我们是或应该以什么为标准来判断商品的价值量的大小。如一辆汽车与一辆自行车的价值究竟谁更大,大多少?我们只能通过其各自所含有的社会必要劳动量来比较。只有劳动才是它们的共同属性,才具有可比性。
认识商品交换的本质问题是非常重要的,他是认识价值基础。确定了商品交换的共同属性,才能确定价值的计量对象。才能谈论价值的多少。